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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粮食

(一)粮食收购

新中国成立前,坛丘的私营米行有5家。最早有谢谱范开的谢瑞泰米行,其次有仲长巧、陈金海、洪振声、沈振源等5家米行。米行的来源一般由中、小农户提供,而种田大户、富裕农民的粮食大多是整批量卖至周边大镇盛泽、平望、震泽、南浔等地的米行。

新中国成立初期,坛丘建立国营粮库,下设5个经营网点,分别设在南圣堂、大庙、莲花庵、小庙、岳祠等地方经营。当时征购余粮的政策是:多余多购、少余少购、不余不购。

195487日,坛丘粮库交接,改为盛坛区粮管所下辖的坛丘粮油收购供应点。是年,向农户征收粮食530吨。195511月,农村实行粮食“三定”(定产、定购、定销)到户,划清农村粮食余缺界限,提出定产定实、留粮留够,统销得当的要求。1956年,农业合作化后,改“三定到户”为“以户归社”,粮食部门对余粮社只购不销,对缺粮社只销不购。1957年,坛丘地区遭受严重水灾,粮食大面积减收,政府当即下达减产减购政策。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实行以社为单位,包干平衡,余数上缴国家,不再执行统销政策。大跃进年代,由于“高指标”“高征购”的浮夸风作祟,农村出现多购过头粮的现象,农民只得寅吃卯粮,后来通过返销进行纠正。

19591961年,三年国民经济困难期间,粮食普遍减产,坛丘粮管所采取先入库后安排人民生活的办法,确保完成“三定”任务。1961年,坛丘粮管所实际完成粮食征购任务960吨,这是坛丘历史上最少的一年。1963年,坛丘农业生产趋向稳定,少数生产队在完成定购任务后还有余粮出售,当时国家采取用工业品来换购余粮,提高农民出售余粮的积极性。1964年,粮食产量超历史纪录,在完成征购任务和换购计划后,安排好集体用粮、社员口粮的同时,全面实行以丰补歉、节约储备的政策,是年,坛丘粮库为国家储备粮食3500吨。1965年,粮食征购实行“一定三年不变”和超产超购政策,超购部分优惠收购,超购粮加价比例30%1971年开始,征购粮食实行“一定五年不变”的政策,使坛丘粮库每年征购入库粮食稳定在4000吨左右。

1979年起,政府为了增加农民的收入,缩小农工产品交换差价,粮食统购价格上浮20%,超购部分再加价50%,稻谷价格由原来的每公斤0.2168元提高到0.2622元。是年,坛丘征购粮食4800吨。1981年起,根据国家政策,以生产队为基础,将粮食的产、购、销任务一次性落实到每个生产队。

1982年,全公社209个生产队开始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粮食征购任务改为以队为单位,任务到户,按户发证,凭证售粮。是年,全公社完成粮食征购任务5000吨。1985年,粮食征购工作全面放开,国家将粮食由指定性计划商品改为指导性计划商品,不分征购、超购,统一按倒三七比例价(三成按原统购价,七成按原超购价),品种限于稻谷、小麦,其他农产品由农民自由买卖。是年,全乡粮食入库5433.35吨。

进入90年代,粮食定购任务逐年减轻,1994年,坛丘粮库入库粮食全市第二名,获吴江市一等奖。1999年,坛丘粮库收购稻谷4320吨,小麦99吨。

6-8         19841999年坛丘粮管所入库粮食情况表    单位:吨

年份

定购

议购

合计

年份

定购

议购

合计

1984

3836.70

6086.80

9923.50

1992

4260.00

1577.70

5837.70

1985

5249.50

183.85

5433.35

1993

3410.00

128.10

3538.10

1986

4815.00

851.25

5666.25

1994

3380.60

       

3380.60

1987

4690.00

2817.10

7507.10

1995

3370.00

3770.00

1988

4173.75

536.55

4710.30

1996

3800.00

3800.00

1989

4200.00

2710.00

6910.00

1997

4020.00

4020.00

1990

2340.00

205.00

2545.00

1998

3200.00

3200.00

1991

4240.00

3096.00

7336.00

1999

4320.00

4320.00

(二)粮食供应

新中国成立前后,坛丘居民、渔民及农民缺粮户均向私营米商或富裕农民购买粮食。1949年,坛丘遭受特大水灾,私营米店米源缺乏,经营规模较小,难以解决缺粮问题。政府和粮食部门将部分公粮用于民食,并从外地调入一批粮食供应市场,救助受灾地区。1953年起,国家对粮食实行统购统销政策,严禁私商经营粮食,城乡用粮统一由粮食部门按计划供应,供应粮以大米为主,面粉为辅。

19558月,国务院颁布《关于市镇粮食定量供应暂行办法》,是年11月,市镇居民实行以人分等定量供应粮食,定量标准为:强体力劳动者每月23公斤,一般体力劳动者每月1822公斤,轻体力劳动者每月15.517公斤,大中学生每月1516公斤,一般居民和10周岁儿童每月12公斤,6周岁以上至不满10周岁的儿童每月10公斤,3周岁以上至不满6周岁的儿童每月6.5公斤,3周岁以下儿童每月3.5公斤。渔民参照市镇供应办法。

1956年,国家颁布的全国通用粮票、江苏地方粮票,分别在全国和省内通用,解决流动人口吃粮问题,其他副食品用粮,实行凭票供应,按市镇人口每人每月0.5公斤定量供应,行业用粮按核定计划凭票供应。

三年国民经济困难期间,国家粮食十分紧缺。为保证城乡人民基本口粮的供应,19609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整顿城市粮食统销和降低城市口粮标准的通知》,城镇居民每人每月降低定量0.5公斤,机关工作人员每人每月降低1公斤。1963年,粮食生产有所好转,市镇居民粮食定量恢复至原有标准。1982年后,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粮食逐年增产,供应矛盾逐年缓和。90年代起,完成粮食定购任务后,多余粮食允许自由买卖。

19933月底,结束粮票发放,同时停止使用粮票。是年4月份起,城镇口粮不论年龄大小,不分工种,一律每月人均10公斤,由粮管所发卡,价格每公斤比市场便宜0.6元左右。

1995年后,粮食销售市场放开,取消统购统销,不再有国家定价,城镇居民可去市场购买粮食。随着国民经济的飞速发展,农转非人口猛增,外来民工逐年增多,其食粮大多与个体粮商或当地农民购买。是年,坛丘粮库开拓市场,促销陈粮6000吨。

二、油料

(一)油料收购

新中国成立前,由于抗洪条件差,抗洪设施少,遇到水灾低洼田块经常受涝,再加上油菜种植面积少和品种劣等原因,油料作物产量很低,是时,农民收获的油菜籽大多用于加工或兑换菜油自用。

新中国成立后,水利防洪设备得到改进,农作物有保障,油菜种植面积大幅增加,加上种子不断更新,产量逐年提高。1954年,国家实行油脂统购统销,农民种的菜籽全部由国家统购。

1955年,贯彻“多产多得、增产多留”政策,每出售100公斤菜籽返销20%的菜油和菜饼,后来改为优待油票3.125公斤。1961年,粮食紧缺,政府实行“保粮压菜”政策,油菜种植面积减少近50%,加上收获季节阴雨连绵,一半以上的菜籽在农田出芽,实际入库的油菜籽平均亩产只有二三十公斤,全部作口油。1963年以后,油菜籽连年丰收,国家对生产队超售的油菜籽按统购价上浮30%的优惠价收购。

19731977年,油菜籽欠收,政府为鼓励农民的积极性,收购价格从每100公斤47元提高到56元。1978年,对超产菜籽实行购七留三。1980年,再次提高收购价,比统销价提高20%,后调正为30%,从此,菜籽征收逐年增多。1983年,油菜籽入库1050.65吨。1996年,收购油菜籽2460吨,为历史最高。

6-9          19841999年坛丘粮库菜籽入库情况表

年份

数量(吨)

年份

数量(吨)

年份

数量(吨)

年份

数量(吨)

1984

1290.5

1988

1584.4

1992

2027.0

1996

2460.0

1985

1610.7

1989

1559.5

1993

2590.0

1997

2177.0

1986

1710.0

1990

1875.6

1994

1539.3

1998

1381.0

1987

1713.8

1991

2072.0

1995

2491.0

1999

1666.0

(二)食油供应

新中国成立前后,坛丘居民和农村缺油户向当地油酱店或大镇油坊购买食油。195311月开始,食油实行计划供应,定量标准根据国家油源,先按季分月供应,后改为一年一定,市镇居民每月人均0.125公斤。行业用油需要同业公会证明,政府批准,供销社根据货源供应。1956年,增至0.15公斤,196581日起,每人每月0.2公斤。1984年起每人每月供应0.25公斤。此外,每逢重大节日(五一、国庆、元旦、春节)增加供应0.250.5公斤不等。

1962年,对农民实行只购不销后,国家对不产油的渔民也实行以人定量供应,标准低于市镇居民0.05公斤左右。行业用油根据县粮食局分配计划,分月分季下达,供销社安排,有饮食、糕点、点心、食品等生产单位报送粮管所,同时以议价或中价食油弥补行业用油的不足。

食油实行统销统购后,为方便群众,发行吴江县地方油票3种(市镇购油券、农村购油券、农村周转油票)。1991年起,食油实行敞开供应,1995年后,食油销售市场开放,居民可去私营粮油店购买。

三、饲料

新中国成立后,坛丘农民饲养家禽的饲料主要来源是自家生产的稻谷、大麦、小麦;家畜的饲料主要到镇上米厂购买青糠及附近豆腐坊购买豆渣、酒厂购买酒糟等。1953年起,粮食部门经营和管理粮油副产品饲料,仍自由买卖。1955年,坛丘实行统购统销,每年在粮食“三定”时,除按集体、农户饲养母猪、肉猪数提留饲料粮外,还对糠、麸、豆饼类按头分月供应与支农分配和出售粮油后的返销计划安排到户,标准及定量水平根据饲料货源一年一定。

1959年起,饲料货源紧缺,粮管所从浙江等地调入一些饲料补充不足,同时发动群众利用房前屋后、零星闲地和水面养殖“三水”(水葫芦、水浮莲、水花生),以青、粗代精“穷养猪”渡过难关,稳定了畜禽生产。1966年开始,将青糠混入砻糠等加工成统糠(三七糠、二八糠、五五糠)供应给养殖户。

1976年,县粮食局饲料公司成立后,形成较完整的饲料生产、加工和供应体系,饲料紧缺问题明显缓解,以后逐年放开。1979年后,为积极发展多种经营,粮食部门与县科委共同研制配合饲料(大麦、玉米、糠粞、麸皮、菜饼、贝壳、豆沙、鱼粉等),解决饲源不足,提高饲料的营养成分。饲料购销放开后,多渠道疏通,饲料供应货源充足,促进饲养业的发展。

1983年起,农村土地实行联产承包到户,促进养猪、养禽业的发展,养殖专业户逐年增多,饲料供应量随之增长。1991年,全乡有养猪大户45户,其中饲养千头以上的有5户。1995年,全镇有饲养千羽以上的养禽大户36户。饲料供应除粮管所供应外,还有许多私人饲料供应店,供应品种繁多,除供应畜禽饲料外,还供应鱼饲料,虾饲料。至20007月,坛丘有私营饲料店5家。

四、仓储

新中国成立初,坛丘没有固定的专用粮食仓库,临时利用寺庙、公房和租用民房作为仓库。坛丘大庙仓储面积435.87平方米,仓容量132.32吨,坛丘岳祠仓储面积422.79平方米,容量236.40吨。

19564月,坛丘乡粮管所成立,地点在南圣堂。1958年,粮食收购任务增多,仓容量不足,粮管所在坛丘大队第十六生产队吴家弄底征地新建粮仓及其辅助房。新粮仓建成后坛丘粮库从南圣堂搬迁至吴家弄。至1976年,坛丘粮库仓容量6400吨。1977年,征用坛丘大队第十六生产队稻田3亩,在原粮库对岸至盛坛公路北侧扩建容量1000吨的粮仓,后为方便销粮群众来往,两岸中间用桥连接。

1983年秋季,坛丘粮库在亭心村(莫斯湾)征用土地9.9亩,再次扩建粮仓10间,仓容量300吨。1984年,新建容量2500吨的粮仓,办公楼15间及辅助房200平方米。至20007月,坛丘粮库仓容量11150吨。